租房合同编号是承租方为了便于统计用户房屋出租的情况,自行确定的编号,合同编号一般放置于合同首页、封面,该编号并非合同的内容,司法实践中除非与公司之间签订合同有合同编号,通常都不会有合同编号的,作为承租人来讲,合同编号没有任何意义,对于出租人来讲便于统计和管理。
甲、乙双方在平等、自愿的基础上,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,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,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,经协商一致,订立房屋租赁合同。
需要注意的是,若出租人并非房东,签租赁合同必须注意,签订的租赁合同必须房东认可,租赁期限不能超过原租赁合同,如有附加条件如安全、环境因素等,与房东商议后,用户争取写入合同附加条件中,必须注意的是,订金最好在签好合同并写上附加条件之后再支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