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夏与秋冬

时间:2024-11-02 19:21:31编辑:阿霞

1、天文法:二分二至,即春分、夏至、秋分、冬至作为春夏秋冬四季的开始。

2、节气法:以四立即立春、立夏、立秋、立冬分别作为春夏秋冬的开始。

3、农历法:农历正月至三月为春季、四月至六月为夏季、七月至九月为秋季、十月至十二月为冬季。

4、阳历法:以3、4、5月为春季,6、7、8为夏季,9、10、11月为秋季,12、1、2为冬季。

5、气温法:已连续5天日平均气温稳定上升到10摄氏度以上为春季开始、22摄氏度为夏季开始、下降至22摄氏度为秋季开始、下降至10摄氏度以下为冬季开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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